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待遇标准(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MB1676512/2023-00179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社会保障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3-09-13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待遇标准(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长护险是指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2023715日,市政府出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要求,为明确我市长护险服务项目和待遇标准特制定本文件。

二、政策依据

《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规发〔20236号)《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宿医保规发〔20231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待遇标准》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即服务项目、待遇标准、动态调整。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服务项目。

(一)我市长护险参保人员,符合享受长护险待遇条件的,可根据《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需选择服务方式。

(二)服务项目共三大类28项,其中基本生活照料服务14项、护理床位服务6项、医疗床位服务8项。具体护理服务项目与标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