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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代表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样书)

  • 发布日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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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医疗机构)(姓名)

在此,我郑重承诺: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遵守国家、省、宿迁市有关政策规定,服从本单位医保管理制度,确保行为规范。

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加强对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管理,切实履行医保协议各项要求,坚决杜绝虚构服务、虚记费用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为广大参保人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医保服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同时,对身边的欺诈骗保行为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上报医保部门,绝不隐瞒。

在工作中必将严格遵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本人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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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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