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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们,请收好这份“医保攻略”!

  • 发布日期: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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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加基本医保,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参保水平,有助于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

1.大学生如何进行参保缴费?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2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

2.什么是待遇享受期?

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在每年9月底前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缴费代收代缴,自下年度11日至12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入学参保并缴纳次年保费的,入学当年自开学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参保大学生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按规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专项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住院待遇和生育待遇等。

4.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门诊待遇?

(一)普通门诊

就诊机构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待遇范围

单日处方限额

年度限额(元)

乡镇一级医院、村居卫生室

0

55%

合规药费

乡镇一级医院100元;村居卫生机构30

300

城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

30

50%

合规药费

备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公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报销6/次,公办乡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报销7/次。

(二)两病专项保障

病种

待遇范围

报销比例

报销标准(元)

高血压

合规药费

50%

800

糖尿病

合规药费

备注:1.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年度报销限额1200元。

       2.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结算。

5.在本市大学生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参保大学生就诊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与医院结算。

2在非定点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待遇享受期结束。

重复参保在其他统筹地区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6.大学生毕业后如何接续医疗保险?

1)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在本市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毕业当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结束后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回原籍的。按当地医保政策办理参保。

7.哪些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按照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情况。

市医保局温馨提醒,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群众编织的一张健康安全网,撑起的一把健康保护伞,对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毕业后在忙碌奔波的同时,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继续参加医疗保险很重要,一定要按要求参加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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