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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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MB1676512/2024-00073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社会保障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4-06-30
文号 宿医保复〔2024〕24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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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邢九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命终末期患者医疗关怀和长期住院服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市于202011被确定为国家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并于202161起实施住院医疗费用按DIP付费。3年来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了较好进展,医疗机构病案信息和结算清单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医疗费用结构更趋合理,DIP核心要素管理机制初步构建。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新技术扶持的建议,有利于提升我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我们全部采纳。

一、关于协同构建新技术发展框架和鼓励机制

我们将建立和完善DIP评审工作机制,以医疗机构专家为主体成立DIP评审委员会,充分发挥DIP评审委员会职能。以临床效果、技术创新和学科发展为核心价值导向,合理确定新技术涉及病种的分值,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对临床发展的助推作用。

二、关于构建顺畅、高效的协商沟通途径

我们将组织、指导和督促DIP评审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参与DIP技术标准和配套政策制定,开展咨询、指导、培训和评估以及学术交流。

三、关于完善新技术的准入定义

我们将以重点临床专科作为新技术的主要评价依据,支持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建设。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省级、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发生的对应专科病种病例,合理设置分值调节系数,提升DIP支付标准。

、关于增加DIP付费的种类

根据《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办法的通知》,已将精神类、康复类以及安宁疗护类等病种纳入我市按床日付费2023DIP付费病种数为4722个,其中核心病种3985个,综合病种665个,床日病种72个,2023年度入组核心病种的病例占比达86.07%。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DIP病种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于新发生超15例的病种及时组织专家评审,适时增加相关病种。

下一步,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运行中的问题,不断修正完善有关政策,优化调整目录病种,持续推进改革提质增效。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4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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