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保DRG/DIP付费方式下新技术扶持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市于2020年11月被确定为国家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并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住院医疗费用按DIP付费。3年来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了较好进展,医疗机构病案信息和结算清单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医疗费用结构更趋合理,DIP核心要素管理机制初步构建。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新技术扶持的建议,有利于提升我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我们全部采纳。
一、关于协同构建新技术发展框架和鼓励机制
我们将建立和完善DIP评审工作机制,以医疗机构专家为主体成立DIP评审委员会,充分发挥DIP评审委员会功能。以临床效果、技术创新和学科发展为核心价值导向,合理确定新技术涉及病种的分值,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对临床发展的助推作用。
二、关于构建顺畅、高效的协商沟通途径
我们将组织、指导和督促DIP评审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参与DIP技术标准和配套政策制定,开展咨询、指导、培训和评估以及学术交流。
三、关于完善新技术的准入定义
我们将以重点临床专科作为新技术的主要评价依据,支持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建设。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省级、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发生的对应专科病种病例,合理设置分值调节系数,提升DIP支付标准。
四、关于鼓励商业保险
为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指导有关商业保险机构,于2021年12月推出“江苏省医惠保1号”健康保险产品。“江苏省医惠保1号”与我省基本医疗保障相衔接,不限年龄、不限户籍、不限职业、不限健康状况,不限既往病史,在三重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为参保人员提供了第四重保障。我市积极协助有关商业保险公司推广该产品,2024年度我市投保人数达57.92万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支持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保险。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