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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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MB1676512/2023-00134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3-06-30
文号 宿医保案〔2023〕15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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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宿迁市委: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断完善DIP病种目录

为全面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试点任务,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在20215月成立了《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0号)、《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办法》(宿医保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每年更新我市DIP病种目录,从最初2021年我市目录病种3861个(其中核心病种3337个(含基层病种89个、中医病种3个)、综合病种435个、床日病种89),到2023年我市目录病种4722个,(其中核心病种3985个(含基层病种48个、中医病种25个)、综合病种665个、床日病种72个)。实现了病种全面覆盖。

二、持续提升病案首页质量

为规范病案管理,提高病案上传质量,依据《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和《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试行)》要求,20213出台《加强DIP病案校验与数据质量控制的通知》,将病案质量与医保预结算挂钩,按月通报病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医疗机构提高病案质量。2022年全市三级医疗机构病案质量合规性指数达到0.9926,同比上升8.07%

三、推进智能监管建设

为提高基本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可持续良性运行,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0号)、《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办法》(宿医保发﹝2021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监管考核暂行办法》。监管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基线调查、结算清单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医疗行为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患者满意度等。

四、协同推进医疗机构内部考核

联合卫健部门将我市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向民营医院推广,改进绩效考核指标和综合评价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的指导,不断提升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业务规范指导。加大对试点地区指导的频次和深度,对试点地区的典型做法及时予以推广,深化改革业务经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改革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二)促进改革协同发展。对外研究DIP改革与医保领域各项改革协同,与卫健等部门改革协同,建立健全改革联动机制。对内推进医药服务管理与总额预算管理、价格招采、基金监管、信息应用等深度融合,形成改革合力,提高改革质效。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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