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积极履行医疗保障职能,创优服务举措,强化信用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努力在医疗保障领域提供优质服务。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成绩和做法
(一)
依法全面履职方面。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履职,推动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全面开通江苏省内及长三角区域的门诊、门特、门慢待遇“一单制”直接结算,实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联网结算。1-11月,全市异地就医22.3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8.73亿元,其中省内就医20.6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7.56亿元,跨省就医1.7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1.16亿元。二是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梳理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10项权力清单,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了保障。三是妥善处置信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相关咨询投诉,全年共完成1232件咨询投诉回复,满意度98%。四是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围绕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国家组织“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任务,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使用和落地。组织全市272家医疗机构参加国家集采报量,其中,鼓励、引导民营医疗机构140余家。三批国家集采共涉及112个品种,每年能为宿迁市群众减轻用药负担1.5亿元。
(二)
完善制度体系方面。制定《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进一步明确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规范待遇享受项目与条件,统一医保服务,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了保障。起草过程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制度,妥善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对现行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宿医保发〔2019〕34号)进行清理。
(三)
公正文明执法方面。一是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宿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局共有18名在编人员持有执法证。二是加强信用监管。2月份,与市信用办联合转发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惩戒暂行办法》,根据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方案》,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梳理充实,完成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的基础信息采集,建成医保信用主体基础信息档案库。三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明确聘任法律顾问1名,规定了相关条件标准和权利义务。四是扎实推进基金监管“阳光行动”。印发《2020年度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阳光行动活动方案》,以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为工作重点,坚持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全覆盖检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相结合,加大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全年共计开展培训76场次,分类组织培训,宣贯医保政策。定点医药机构共上报自查自纠报告2242份,自查自纠率100%。全市医保监管条线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211家,处罚处理14142.92万元,拒付/追回资金343家,限期整改407家,约谈382家,暂停服务协议125家,解除协议39家,通报批评9家,移送司法机关4例,公开通报典型案例32个。
(四)
强化制约和监督方面。一是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今年,我单位无行政应诉案例。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建设,按时维护发布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件2件,重点督办件1件;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4件,其中主办件2件。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2020年,我局荣获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优秀承办单位。
(五)“谁执法谁普法”方面。坚持把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制定《宿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对2020年度普法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教育纳入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一期理论中心组法治理念专题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法治理念专题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医保业务学习大讲堂”活动,开展专题学习5次,进一步加大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部门网站发布典型案例,通过真实案例的释法说理宣传医保法规和医保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选调业务骨干,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将志愿者服务活动与普法活动紧密结合,加大政策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力度,推动社会面普法。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理论水平仍有差距。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够,在组织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学习方式方法上创新不足。
(二)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加强。在落实法治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思维模式比较单一,日常工作中,重业务轻法治,重实体轻程序,容易带来法治工作风险。
(三)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足。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相关机制不规范,在日常工作中,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咨询把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合同审查等涉法事务时,没有形成统一格式的记录。法律顾问在普法方面作用发挥不大。
(四)普法教育成效一般。虽然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但是对内部,全市医保系统的普法和法治培训较多,面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力度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各项工作职责与要求,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局党组组织一期法治理念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三)严格行政决策。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风险研判,出台《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积极履行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风险研判、集体研究讨论等各项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加大督查检查。全过程检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法治理念专题培训,强化尊法守法用法理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定期开展执法运用专题研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全局及中心用章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规程,奠定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二)加强“三项制度”推进。加强法治部门与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从执法公示、执法过程、执法审核三个关键环节规范行政执法,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科学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加强结果运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三)提高普法工作效果。充分发挥普法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创新普法形式手段,组织以案释法专项讨论会。加强法律顾问作用,对全局职工开展普法教育培训。
(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加强培训学习,在全市系统内开展交叉案件评查和法治工作交流,邀请执法和司法部门专家上门授课,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