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规范整合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MB1676512/2025-00116 分类 重点工作   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5-08-23
文号 宿医保发〔2025〕27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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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规范整合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 整合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27)文件转发给你们,基层医疗机构仍按原比价关系执行,其中 31类医疗服务项目一类医院执行价格为二类医疗机构的90%,

33类医疗服务项目一类医院执行价格为二类医疗机构的80%, 乙类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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