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索引号 MB1676512/2025-00025 分类 重点工作   社会保障    决定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4-12-31
文号 宿医保办发〔2024〕33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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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各功能区医保职能部门,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印发宿迁市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宿医保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一、废止《关于印发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协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宿医保规〔20212号);

二、废止《关于印发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医保规〔2021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12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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