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外住院起付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MB1676512/2024-00167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社会保障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4-12-10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外住院起付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统筹考虑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引导合理转外就医,合理调整我市居民医保转外就医转外起付标准。

二、主要内容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转外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