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明州护理中心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
监督电话:84368128。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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