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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业务办理常见问答(二)

  • 发布日期: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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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居住及出差探亲人员如何结算?

参保人办理备案登记后在就医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按政策规定,付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因特殊原因未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可携带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盖章)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二、因病转外就医手续如何办理、如何结算?

因病需转外治疗的,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特指精神病)经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转院申请,填写《宿迁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申请表》,通过医疗机构医保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在就医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按政策规定,付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的就医类型有哪些?

1、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

2、省内零售药店:(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药店购药

3、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统筹(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

4跨省零售药店:(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药店购药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哪两个标准?

1.省内异地就医: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医保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2.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医保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成功时怎么办?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如持卡办理入院手续或进行费用结算时报错,首先确认本人是否已成功办理备案、就医的医院是否为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如果以上两点都已完成仍然未能直接结算,可由就医地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排查解决相关问题。确实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联网结算的,可转为现金支付,出院后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在异地发生的不能联网结算的门(急)诊、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1.门(急)诊就医未实现联网结算的报销材料明细: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也可);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门急诊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4)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

5)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备注:1、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2、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或急危重伤病分级诊断证明、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3、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还须提供《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待遇证》;5、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2.异地就医住院未实现联网结算的报销材料明细: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也可);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3)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4)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5)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备注: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3、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发票、住院医嘱单或外购药处方原件复印件及《住院期间外院检查治疗或定点药店购药清单》;4、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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