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经办规程》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国康大药房江苏有限公司宿迁晓店店等医药机构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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