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宿迁市阳光采购示范医院创建评估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3-08-18
  • 来源:
  • 访问量:1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11号)要求经机构申报、县区预考核推荐、市级实地考评验收等程序,市医保局拟确定9家定点医疗机构为我市首批阳光采购示范医院。

创建成功名单(9家):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沭阳县中医院、沭阳县马厂人民医院、泗阳县中医院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泗洪医院、宿豫区豫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向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818日至824日。

联系电话:0527-84368158

电子邮箱:sqsjgzcc@163.com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38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213000070

苏ICP备0801054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020208001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