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机构名单公示
- 发布日期:
2021-04-2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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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迁市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下列医药机构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3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6日
序号 |
医药机构 |
机构名称 |
备注 |
1 |
门诊 |
宿迁市公安局医务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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