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征求《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02-2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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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7号),我局根据有关要求拟定了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等,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4日,请将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sqyibaoju@163.com。
联系人:程琬茹 联系电话:0527-84368307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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