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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脉相拥丨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 发布日期: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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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关广大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那退役军人的医保关系怎么办理转入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下办理方式:

一、办理材料

(一)退役军人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原件;

(二)随军家属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

3)《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原件。

二、办理渠道

(1)退役军人在我市实现就业并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须本人或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携带部队出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原件,前往市医保中心及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注意:需由单位或个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后,方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退役军人目前待业,由本人先保管好部队出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原件,同时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就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参考第一种情况办理。

3)退役军人继续上学,本人保管好部队出具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原件,在学校参加居民医保即可。实现就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参考第一种情况办理。

三、办理结果

(一)退役军人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部队直接划转至本人银行卡,医保经办机构可接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并转移医保缴费年限;

(二)随军家属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部队划转至医保经办机构银行账户,再由医保经办机构划入本人医保个人账户,同时转移缴费年限。

特别提醒:随军家属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需及时将医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交至部队,以确保转移接续流程顺利进行。

       四、咨询热线

0527—12393

五、办理地点

1.宿迁市医保中心一楼大厅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1

2.沭阳县政务服务中

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46

3.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泗阳县北京中路20

4.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泗洪县仁和路25

5.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

6.宿豫区市民服务中心

地址:宿豫区香江路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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