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丨第六篇:深化集采机制改革,确保“降价不降质”
- 发布日期:
2025-04-3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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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结果出炉,这次集采被业内称为史上最“卷”的集采,部分产品的降幅达到9成,不少常见药的单价——如3分钱一片的阿司匹林、0.16元一支的氯化钾注射液等,引发了公众广泛热议。
近年来,宿迁市医保局将积极推动集采药品耗材落地工作作为解决群众“买药难、买药贵、买不到”问题的重要抓手,稳慎推动集采工作,覆盖全市269家医疗机构,引导群众更加方便快捷的买到集采产品。
一、夯实产品供给基础,降低集采产品价格
一是开展国家集采药品落地惠民。市医保部门把握重点狠抓政策落实,推进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日常采购工作,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有助于患者更好的接收治疗。
二是推进集采产品进民营机构。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一体化管理,将降低药品价格阵地从公立医疗机构转为全市医疗机构,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打通集采产品落地堵点难点,方便群众在全市范围内购买集采药品,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是不断拓展集采产品范围。近年来,高值医用耗材的国家集采也在推进,如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也进入集采,我市医保部门积极响应,知道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参保群众切实享受到集采改革红利。
二、严格标准强抓监管,确保“降价不降质”
一是加强质量监管有疗效。完善《宿迁市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对医药价格监测范围、监测内容、监测周期、监测发布、监测职能、跟踪反馈等进行明确,引导非公立定点医药机构“比价、晒价、控价”。同时药监部门对中选药品实行生产企业检查和中选品种抽检两个100%全覆盖,确保价低质优。
二是推动结余留用有动力。宿迁市为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加集采,对民营医疗机构实施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步的集采结余留用激励措施,不断引导民营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集采产品,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是引导群众监督有保障。我市医保部门获省局支持在全省率先将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引入“江苏药价通”系统,借助平台群众实现居家查询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售药品信息,对比产品价格信息差异,第一时间发现集采产品变化波动,确保集采产品“降价不降质”。
三、集采产品成效凸显,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2024年全年宿迁市累计落实药品集采政策17批次,覆盖2733个品规,采购2.04亿片/支,采购金额2.61亿元,药品价格平均降幅约50%,累计为群众减少医疗支出2.6亿元。落实耗材国家省集采17个批次,覆盖1770个品规,采购486.74万片/件,采购金额1.12亿元。
此外,我市医保部门还采取定期通报集采产品配送情况、约谈供应不及时企业、给予配送不及时企业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等举措,督促中选企业做好集采产品供应保障,通过强化集采使用监测与考核等举措,推动医疗机构优先采购集采产品,使老百姓能买得到、用得上集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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