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持续深入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的通告
- 发布日期:
2024-04-0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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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宿迁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工作人员、参保人员等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
二、主要违法违规线索
(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二)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9.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0.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三)参保人员
1.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
2.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三、举报方式及举报电话
一是信件投递。来信请寄: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1号楼1109室,邮编:223800;
二是电子邮箱。举报邮箱:jjjdc11@163.com。
三是举报电话。12393、0527-84368059、0527-84368112。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举报、揭发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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