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MB1676512/2025-00066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社会保障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5-07-01
文号 宿医保案﹝2025﹞19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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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季晓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支付改革具体落实中发现问题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市自20216月实施区域总额控制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以来,DIP配套机制不断完善。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考核指标管程管理,加强三目录培训等建议,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DIP配套机制,提升我市DIP质效,我们全部予以采纳

一、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江苏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绩效评价办法》,在充分征求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日常管理,夯实数据基础,加强政策解读。

二、进一步加强医保三目录培训

定期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三目录培训,将三目录政策内容掌握情况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续签协议评估指标范围。探索建立标准化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就三目录提出的意见建议,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每一条有效意见都有处理、有反馈、有跟踪、有结果。

三、提高重症以及高新技术病例特例单议比例

拟在确保全市特例单议比例不超国家和省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例单议结构,将我市重点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特例单议比例提高至5‰。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将部分高新技术病例纳入特例单议范围。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56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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