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晓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统一医保目录有利于缩小基本医保待遇差别,增进医疗保障公平性;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协同发展,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健康保障需求;及时更新DIP病种目录,加强DIP核查监督,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市DIP管理水平,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您的建议具有高度的前瞻性,我们全部以予采纳:
一、关于统一医保目录
目前,基本医保目录不统一,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在三大目录设计之初,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服务技术、基金运行情况不同,未对全国医保目录统一作规定。二是全国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编码不统一,各省(区、市)都有一套自己的编码,要统一全国医保目录,先要统一编码规则,各省份三大目录编码要完成与国家统一编码的转换,工作量较大。
国家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持续推进医保标准化建设和医保目录统一相关工作。目前,除了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外,全国已经实现医保药品目录的统一。国家医疗保障局还将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逐步实现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全国统一目录。
二、关于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协同发展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促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20〕119号),提出要着力推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互补,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保险产品。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和设计指导,提升商业补充保险的精准性和合理性。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购买职工个人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保险产品。
三、关于更新DIP病种目录和强化监管
《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2.0 版)》要求,原则上本地核心病种应在国家病种库范围内。对于因地方特殊原因超出国家病种库范围的病种,经专家论证确需增补的,须严格控制比例并在本地病种库中予以标识。我市现行DIP病种目录中,核心病种共计4776个,其中国家核心病种3920个,占比为82.10%。在数据分析和初步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拟删除地方核心病种462个。删除后,国家核心病种占比将达到90.86%。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DIP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DIP病种目录,探索建立国家DIP核心病种动态增补机制。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DIP监管,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上传疾病和手术操作编码,打击高套分值等违规行为。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