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MB1676512/2023-00111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社会保障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3-06-27
文号 宿医保建﹝2023﹞5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罗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加强医疗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协同管理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案后,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对建议案进行了研究会办,并将会办结果及时反馈至省医保局信息部门,以争取相应技术支持。您的建议对于我市医保工作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我们全部予以采纳,相关办理结果如下:

根据省局部署规划和我市目前实际情况,拟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大数据分析统计,强化部门之间协同管理能力,深化联合执法合作机制,纵深推进医疗健康行业监管治理能力建设。

宿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由省局进行统一部署规划,结合江苏省医疗保障信息化的实际与建设指南相关要求,建设全省统一版本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采取省级集中部署模式,构建“标准规范统一、数据省市集中、平台两级部署、网络全面覆盖”医疗保障信息化体系。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推动医保大数据建设,加快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与全省统一信息平台建设相适应的数据共享应用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质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了《数据共享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工作按照“先行试点,全面铺开”的原则,由盐城、无锡、泰州三市先行参与省局工作组统一组织的试点工作,待技术成熟,再推进其他城市全面开展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工作。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确定的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和工会的数据共享应用对接工作。后期我市将在开展测试工作时,对数据共享应用程序提出本地优化建议,并反馈至省局项目组。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数据共享、大数据治理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按照省局规划的时间表路线图,结合我市市情,积极做好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实现共享共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并在数据共享基础上探索大数据分析治理工作模式。

二是做好便民服务应用工作。探索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线上购药,全面推广使用移动支付和线上处方流转功能,让更多的群众能够享受到医保改革和技术创新带来的红利。

三是深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建立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机制的通知》(宿医保发20237号)文件精神要求,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机制,做好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面配合,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震慑作用,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质量,维护参保群众利益,守住医保基金安全红线。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