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道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精神病人门诊服药报销范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局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2019年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四部门于2020年1月起对我市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进行调整,以提高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为重点,通过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以及实施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等措施,全面提升我市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取得较好效果。据省医保部门反馈的信息,我市2020年度居民医保市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69.32%居苏北前列。截止2021年6月底,全市居民医保基金结余29.02亿元,备付能力6个月,目前不具备进一步调整居民医保待遇政策的空间。下一步,我局将以提高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水平为重点,根据居民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适时对居民医保待遇政策进行调整。
关于您提出的目前6类重性精神病中尚有4项类别未列入门诊报销范围的问题,经咨询有关精神科专家,我市现有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可以涵盖所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性精神病参保患者。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 月24 日
联 系 人:王弄潮
联系电话:84368307
抄 送:市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