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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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政协五届十六次常委会《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稳定脱贫的建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 MB1676512/2020-00097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0-11-12
文号 宿医保案﹝2020﹞16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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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十六次常委会《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稳定脱贫的建议案》的答复

A

 

 

 

宿医保案202016                  签发人:葛翔宇

 

对市政协十六次常委会《关于建立健全

长效机制实现稳定脱贫的建议案》的答复

 

政协宿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市政协十六次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稳定脱贫的建议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开展三降三控医保惠民行动,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负担,重点围绕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应保尽保、本地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两个目标,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

针对建议案涉及我部门职能2建议,我们采纳了2条、落实了2,具体情况如下:

一、至2020年“边缘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要应保尽保、一个不漏。

我局强化低收入人口参保信息核查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互通扶贫有关数据信息,与扶贫部门实现数据实时传输。按月比对参保数据,对低收入人口疑似未参保数据下发县(区)进行核实,对动态新增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截止10月底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共69.8万人,由财政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代缴资金1.88亿元,实现应保尽保。低收入人口市内住院14.21万人次,住院费用8.06亿元,累计报销7.38亿元,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8.3%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低收入人口个人自付比例4.9%低收入人口市内住院个人负担比例从2019年的28.2%下降到8.3%,次均个人负担费用从1350元下降到473元。

二、对于“边缘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

持续完善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补充保险四道防线稳步提高报销比例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医院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10%;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救助比例为70%。对低收入人口本地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超过10%部分(其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自付比例5%实行兜底保障专家评审合理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支付,确保每一例低收入人口本地住院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总体稳定,“边缘人口”医疗保障工作按扶贫政策要求落实。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健康保险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医疗互助,积极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减轻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二)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通过网上宿迁宿迁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法规,让参保人员深入了解医疗保险政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保险在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提高参保人员积极性。

(三)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提供标准化服务,拓展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将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公平、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01112

 

 

名:吴亚明

话:0527-8436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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