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 MB1676512/2020-00070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0-08-10
文号 宿医保案﹝2020﹞15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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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议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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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宿医保2020﹞15                                                       签发人:葛翔宇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议案的答复

张荣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低收入人口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的议案收悉,我局对于建议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计划,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对建议进行了研究会办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充分采纳了建议,较好实现了建议目标,目前我市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稳居苏北前列,低收入人口在县域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控制在5%以内)。

一、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并于2019年12月起调整我市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低收入人口大病补充保险等多层次的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体系。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阶段对于低收入人口实施倾斜保障,并通过医疗救助和低收入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对低收入人口进行精准保障。

二、实施医疗费用兜底保障

充分挖掘现有政策资源,通过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对低收入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施兜底保障,保障范围从政策范围内扩展到所有医疗费用,低收入人口在县域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控制在总住院医疗费用的10%以内,超过部分合理必须的由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资金承担。

三、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以及预付金政策

市辖区及沭阳、泗阳、泗洪三县累计投入近4000万元,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的信息系统实现了办理住院时自动识别低收入人口身份、自动提示免交押金和预存金等功能,出院时在医疗结算窗口实行“一站式”结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7.1万人次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同时为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我市对医疗机构实施“预付金”制度,提前预付医保基金给定点医疗机构,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共支付“预付金”13711万元。

四、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对因病致贫的困难对象,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启动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情况临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先启动“急诊救助”予以临时性救助,缓解其基本生活困难,再根据困难情形及时转介到相关专项救助。2020年上半年,全市临时救助累计支出1060.9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3470人次。

五、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为解决少数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我市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基金支付范围:一是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二是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感谢您对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工作体系与部门协作机制,深入开展“三降三控”医保惠民行动,巩固和不断提升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使低收入人口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欢迎您继续关心并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建议。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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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84368307

   送:市人大人代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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