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医保办﹝2019﹞1号 签发人:葛翔宇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4号建议的答复
袁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力做好“三医”工作提升群众获得感》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调整普通门诊报销政策。2018年,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对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管理。2018年底,我市对制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析,并于2019年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其中,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限额从200元/人提高到300元/人.年,其中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提高到400元/人.年。
(二)关于村卫生室个别常用药缺货。目前,我市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自2019年6月起,药品统一采购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正式移交至我局,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我局将按照药品采购相关要求,做好村卫生室药品招采工作。我局将积极与市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加强村卫生室管理。
(三)关于加大医保监管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出台系列文件。出台《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意见》,从监管体系、监管措施、监管手段、诚信管理等方面对基金监管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制定《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举报范围、举报渠道、奖励标准、奖励程序,鼓励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在全省率先出台《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信用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运行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强化监管,高频次开展检查。对核查发现问题,加大处理力度,一方面对相关违规金额予以拒付,对相关责任医师处以书面警告直至暂停医保责任医师资格;另一方面对涉嫌欺诈骗保超过一定金额的线索,移交公安经案查处,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的威慑力。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医保监管质效。今年下半年,我局将建设由智能审核子系统、人脸识别子系统、药品进销存鉴证子系统、大数据分析子系统、建立信用管理子系统组成的医保监管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平台,将极大提高我市医保监管水平。四是加强管理,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在医保定点医院服务协议中,已要求使用目录外药品时,应征得患者或其亲属同意。
(四)关于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在筹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金时,按户发放居民医保缴费告知单等宣传材料。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宣传栏,广泛宣传基本医保缴费标准、报销政策等。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在患者结算医保费用时,全面、准确解释医保政策,提高群众满意度。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高宏宝
联系电话:84368850
抄 送:市人大人代联工委 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