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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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MB1676512/2019-00056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社会保障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19-07-15
文号 宿医保办﹝2019﹞11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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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7号提案的答复

宿医保办﹝2019﹞11号                     签发人:葛翔宇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7号提案的答复

 

杨纯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满足特药患者用药需求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宿医保发〔2019〕63号),在原有的19种药品纳入特药管理的基础上,将16种抗癌药参照特药管理,我市特药药品达到35种,2019年1-9月,全市特药医疗费用支出2900万元,基金支出近2000万元,有效缓解了特药患者的经济负担。在扩大特药保障范围的同时,注重特药患者购药的便利性。2018年将定点特药责任医院、特药药店从市级定点扩大到县级定点,县级参保患者可从县特药责任医院申请待遇,获得待遇资格后即可在当地特药药店购药。由于部分特药药企对全市特药机构供货有名额限制,导致县域特药患者购买部分特药需要到市区购买,造成了不便。为此,我们及时向省医保部门进行了汇报,并对相关药企进行商谈,目前尚无进展。

为解决县域特药患者购买部分特药不便利问题,我局计划从三个方面进行处理。一是建立县域特药购买帮办机制。在县域特药药店没有相关药品的情况下,由当地特药药店按照冷链管理要求到市区帮助办理特药购买手续,减少特药患者往返负担;二是扩大特药供货范围。调研全市5家特药责任医院,将特药责任医院门诊纳入特药结算范围,提高医院特药采购积极性;三是加强特药药企谈判。针对用量较大的特药药企,加强谈判协商,争取扩大特药供应定点。另外,由于特药价格为国家、省谈判价,产品利润不会太高。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指导,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弄潮

联系电话:84368307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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