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致广大妇女同胞的一封信

  • 发布日期: 2025-03-08
  • 来源:
  • 访问量:1


广大妇女同胞:

春风十里,芳华如你。女性的一生扮演着多种角色,无论角色如何都应好好爱自己。当疾病来袭时,医保是您坚强的后盾,是抵抗病魔的底气,是防范因病致贫返贫保障!在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宿迁市医疗保障局携手宿迁市妇联共同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妇女同胞积极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一份健康保障!

在单位工作的妇女同志,由用人单位为其登记并缴纳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自参保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妇女同胞,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具体可下载“江苏医保云”APP,注册登录后申请开通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线上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自缴费成功之日起,第3个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妇女同志,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通过下载“江苏医保云”APP,注册登录后申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线上缴费。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自缴费成功之日起,60天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巾帼绽放,医保护航!再次祝愿广大妇女同胞节日快乐!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妇联   

2025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213000070

苏ICP备0801054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020208001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