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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阳光行动宣传活动

  •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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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宣传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政策和措施,积极为医保基金监管“阳光行动”营造良好氛围,近日,我市印发《2021年度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阳光行动宣传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基金监管宣传活动。
       《方案》要求,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综合基金监管各项政策、亮点工作以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2021年4月至12月,市县区联动,统一宣传活动,统一宣传内容,统一宣传标语,全方位打造全社会理解监管、支持监管、参与监管的良好环境。
       《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为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培训《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宣传“阳光行动”进展情况,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宣传“阳光行动”正反面典型。宣传正面示范、欺诈骗保套保反面典型及监管条线涌现出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做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正义和热心人士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021年度基金监管宣传采取“1+N”的模式,即以4月份集中宣传月为核心,以5至12月份广覆盖多渠道的日常宣传为重点,坚持多管齐下,“线上+线下”“传统+现代”的各种方式,拓宽宣传载体和角度,全方位宣传解读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月主题为“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方式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资料、开设专题专栏、开展诚信倡议、开展警示教育、分类组织培训、举办知识考核和开展典型案例展板评比等。日常宣传方式包括开展现场宣传、媒体宣传和其他宣传等,通过进医保两定机构、街道社区、乡镇农村,科学有效地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公众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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