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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在我市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

  • 发布日期: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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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即将于51日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基金安全,428日,省医保局在我市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江苏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目录》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以真实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案例做了警示教育。参培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具有很强的辅导性和针对性,通过培训进一步掌握了医保监管的要求、政策规定的界线、规范管理的标准,并将自觉以此为依据来科学优化自身的运行,切实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主动规避违规风险,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基金使用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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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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