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MB1676512/2024-0000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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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宿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和宿迁市医疗保障局网(http://ybj.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1105,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555,邮箱sqsybj201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扎实推动我市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工作动态98条、通知公告117条,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2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人事信息7条、建议议案办理信息8条、重点工作信息16条、财政信息2条,并完成了主动公开目录清单(2023年版)的更新发布、完成了9个重要文件的意见建议调查征集;“宿迁医保”微信共推送内容3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宿迁市医疗保障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依法办结5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其中2件申请人在申请期间自行撤回。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宿迁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制度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认定、公开前审查、公开协调、发布、移送、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台账管理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宿迁市医疗保障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以局门户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作为主阵地,进一步丰富内容建设,并根据统一部署安排设置规范性文件集中公示专栏;二是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12345民声在线活动等,围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医保便民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医保基金政策、异地就医备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纳、医保基金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解答。

(五)监督保障情况。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督促自查整改,不断提升质效。一是抓好培训,于8月邀请专家从政府信息公开案例实务问题归类分析方面进行授课;二是抓好督查,于12月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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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考核督查及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工作:一是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标准,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明确工作责任,把相关医保信息用大白话大实话形式展现出来,以举例子、讲故事等方式,充分运用图表图解、动画、音频视频等形式,让群众记得住想得到摸得着。二是强化工作保障,按照“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定准定好4个处室以及2个下属事业单位在政务公开目录信息保障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中的职责清单,并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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