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医疗保障局一季度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典型案例通报
- 发布日期:
2024-04-2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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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套保典型案例
案例1:经查,宿迁湖滨黄墩医院存在低标准入院的违规情况。
2024年1月,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四条,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4417.34元不予拨付;2.涉及违规的民政救助费用1258.82元不予拨付;3.处违约金1702.85元;
案例2:经查,宿迁湖滨塘湖医院存在低标准入院的违规情况。
2024年1月,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四条,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2341.67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702.50元。
案例3:经查,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
2024年2月2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四条,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13886.00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4165.80元;3.限期一个月整改。
案例4:经查,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规定的费用进行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
2024年2月2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四条,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1719.00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515.70元;3.限期一个月整改。
案例5:经查,宿迁市钟吾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
2024年2月2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四条,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750.00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225.00元;3.限期一个月整改。
案例6:经查,宿迁湖滨塘湖医院存在串换检验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
2024年2月2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2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四十八条、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四条,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92330.03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27699.01元;3.限期一个月整改。
案例7:经查,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仓集镇新街口店存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注销后仍进行医保刷卡的违规行为。
2024年2月7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六章第三十一条,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16288.47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4886.54元。
案例8:经查,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井头店存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注销后仍进行医保刷卡的违规行为。
2024年2月7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六章第三十一条,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16165.40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4849.62元。
案例9:经查,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郑楼镇北京路店存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注销后仍进行医保刷卡的违规行为。
2024年2月7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六章第三十一条,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12822.73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3846.82元。
案例10:经查,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郑楼镇陈圩店存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注销后仍进行医保刷卡的违规行为。
2024年2月7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六章第三十一条,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7189.42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2156.83元。
案例11:经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社区城宇居委会卫生室存在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无处方、进销存不一致、医保刷卡结算与处方笺内容不一致、串换药品等违规情况。
2024年2月7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对该卫生室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34831.93元不予拨付;2.处违约金3872.51元;3.中止协议6个月;4.限期一个月整改。
案例12:经查,泗阳城厢医院存在串换检验项目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41536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41536元,支付违约金5126.4元。
案例13:经查,泗阳张家圩医院存在串换检验项目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478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34784元,支付违约金2185.2元。
案例14:经查,泗阳果园医院存在串换检验项目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4311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4311元,支付违约金7293.3元。
案例15:经查,泗阳大兴医院存在串换检验项目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90372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八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90372元,支付违约金7293.3元。
案例16:经查,泗阳城西医院存在串换检验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881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八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38817元,支付违约金6420.9元。
案例17:经查,泗阳县中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7983.3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九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7983.3元,支付违约金2394.99元。
案例18:经查,泗阳医院存在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2749.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九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2749.4元,支付违约金3824.82元。
案例19:经查,泗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存在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790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九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790元,支付违约金237元。
案例20:经查,泗阳康达医院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583.7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九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583.75元,支付违约金175.13元。
案例21:经查,泗阳仁慈医院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6765.2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6765.25元,支付违约金2029.58元。
案例22:经查,泗阳城南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87.12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87.12元。
案例23:经查,泗阳黄圩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27.83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27.83元。
案例24:经查,泗阳南刘集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17.3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17.3元。
案例25:经查,泗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19.6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19.64元。
案例26:经查,泗阳爱园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81.56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81.56元。
案例27:经查,泗阳中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251.8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251.85元。
案例28:经查,泗阳康达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918.68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3918.68元。
案例29:经查,泗阳运北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628.52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628.52元。
案例30:经查,泗阳中山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61.2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61.25元。
案例31:经查,泗阳果园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75.1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75.17元。
案例32:经查,泗阳城厢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4.6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4.64元。
案例33:经查,泗阳史集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18.0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18.05元。
案例34:经查,泗阳卫民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02.72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02.72元。
案例35:经查,泗阳第三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7.5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7.54元。
案例36:经查,泗阳新袁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11.8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11.87元。
案例37:经查,泗阳裴圩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5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55元。
案例38:经查,泗阳三庄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6.4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6.47元。
案例39:经查,泗阳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5146.38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5146.38元。
案例40:经查,泗阳高渡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0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0元。
案例41:经查,泗阳城西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0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07元。
案例42:经查,泗阳庄圩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47.7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347.75元。
案例43:经查,泗阳穿城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5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55元。
案例44:经查,泗阳佑安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21.88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21.88元。
案例45:经查,泗阳仁慈医院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57.93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357.93元。
案例46:经查,泗阳康颐护理院有限公司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5.3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5.35元。
案例47:经查,泗阳县裴圩镇陈石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44.9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44.97元。
案例48:经查,泗阳县城厢街道联合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8.13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38.13元。
案例49:经查,泗阳县里仁乡里仁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4元。
案例50:经查,泗阳县南刘集乡庄黄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5.12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5.12元。
案例51:经查,泗阳县王集镇王集居委会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0.1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30.17元。
案例52:经查,泗阳县二桥居委会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9.43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9.43元。
案例53:经查,泗阳县临河镇曹码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1.5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1.54元。
案例54:经查,泗阳县新袁镇新集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6.79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6.79元。
案例55:经查,泗阳县张家圩镇颜圩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0.6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0.65元。
案例56:经查,泗阳县张家圩镇张圩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1.0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1.04元。
案例57:经查,泗阳县新袁镇葛圩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1.5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1.54元。
案例58:经查,泗阳县王集镇直属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9.42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39.42元。
案例59:经查,泗阳县史集街道刘桥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9.78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9.78元。
案例60:经查,泗阳县李口镇凌孟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41.6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41.65元。
案例61:经查,泗阳县李口镇崔陈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7.52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7.52元。
案例62:经查,泗阳县李口镇农李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9.12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9.12元。
案例63:经查,泗阳县李口镇罗圩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9.59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9.59元。
案例64:经查,泗阳县卢集镇陈洼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50.51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50.51元。
案例65:经查,泗阳县卢集镇镇东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2.3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2.34元。
案例66:经查,泗阳县庄圩乡农科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0.08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0.08元。
案例67:经查,泗阳县界湖居委会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8.2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8.27元。
案例68:经查,泗阳县裴圩镇瓦房村卫生室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2.5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22.5元。
案例69:经查,泗阳县李口镇渡口村卫生室存在进销存管理混乱的违规情形。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三条第十三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中止医保协议3个月。
案例70:经查,泗阳县李口镇卢塘村卫生室存在进销存管理混乱、分解处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872.6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三条第十三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872.67元,支付违约金1650.85元,中止医保协议3个月。
案例71:经查,泗阳县卢集镇范家湖村卫生室存在进销存管理混乱、分解处方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300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五十四条第六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300元,支付违约金1012.35元,中止医保协议3个月。
案例72:经查,泗阳县穿城镇集体村卫生室存在进销存管理混乱、违规留置社保卡、分解处方、虚构基金支出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064.64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五十三条第二项及第十三项、五十四条第六项及第十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扣除违规费用1064.64元,支付违约金2793.35元,中止医保协议5个月。
案例73:经查,泗洪曹庙医院 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2654.88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2654.88元;2.缴纳违约金796.46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74:经查,泗洪车门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919.20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919.20元;2.缴纳违约金275.76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75:经查,泗洪陈圩爱民医院 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18.00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418.00元;2.缴纳违约金125.40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76:经查,泗洪陈圩医院 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646.20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646.20元;2.缴纳违约金193.86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77:经查,泗洪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9809.91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9809.91元;2.缴纳违约金2942.97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78:经查,泗洪东方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925.45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925.45元;2.缴纳违约金277.64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79:经查,泗洪归仁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739.06元,医疗救助546.53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4739.06元,医疗救助546.53元;2.缴纳违约金1585.68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0:经查,泗洪老年病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26941.55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26941.55元;2.缴纳违约金8082.47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1:经查,泗洪界集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864.36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864.36元;2.缴纳违约金259.31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2:经查,泗洪金镇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1313.97元,医疗救助466.06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1313.97元,医疗救助466.06元;2.缴纳违约金534.01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3:经查,泗洪朱湖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6212.16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6212.16元;2.缴纳违约金1863.65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4:经查,泗洪临淮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80.00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80.00元;2.缴纳违约金24.00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5:经查,泗洪青阳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2788.19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2788.19 元;2.缴纳违约金836.46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6:经查,泗洪上塘仁和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928.40 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928.40元;2.缴纳违约金278.52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7:经查,泗洪上塘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191.36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4191.36元;2.缴纳违约金1257.40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8:经查,泗洪上塘郑集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9715.18元,医疗救助1952.15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9715.18元,医疗救助1952.15元;2.缴纳违约金3508.20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89:经查,泗洪石集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34.00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434.00元;2.缴纳违约金130.20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0:经查,泗洪双北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34.00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434.00元;2.缴纳违约金130.20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1:经查,泗洪双沟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2144.77 元,,医疗救助634.10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2144.77元,医疗救助634.10元;2.缴纳违约金833.66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2:经查,泗洪太平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10526.55 元,医疗救助1489.18 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10526.55元,医疗救助1489.18元;2.缴纳违约金3604.72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3:经查,泗洪天岗湖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918.07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4918.07元;2.缴纳违约金1475.42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4:经查,泗洪魏营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1239.64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1239.64 元;2.缴纳违约金371.89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5:经查,泗洪县安颐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8186.79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8186.79元;2.缴纳违约金2456.04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6:经查,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271.31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4271.31元;2.缴纳违约金1281.39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7:经查,泗洪县界集中心卫生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324.94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324.94元;2.缴纳违约金97.48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8:经查,泗洪县人民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1200.54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1200.54元;2.缴纳违约金360.16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99:经查,泗洪县中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1210.60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1210.60 元;2.缴纳违约金363.18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100:经查,泗洪中信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8157.11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8157.11元;2.缴纳违约金2447.13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101:经查,泗洪重岗医院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1991.18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1991.18元;2.缴纳违约金597.35 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102:经查,泗洪归仁医院2023年1月至10月,存在9项不合理诊疗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86972.46元。
泗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医保基金86972.46 元;2.缴纳违约金26091.74元;3.违规问题限期1个月整改到位。
案例103:经查,宿迁洋河仓集医院存在1名参保人员死亡后产生医保刷卡数据的违规情况,2024年3月21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对该院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55.46元不予拨付。
案例104:经查,宿迁洋河郑楼医院存在1名参保人员死亡后产生医保刷卡数据的违规情况,2024年3月21日,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对该院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27.60元不予拨付。
二、关于定点零售药店欺诈骗保、套保的典型案例
案例105:经查,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泗阳众兴镇宏图店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411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十二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扣除违规费用1411元。
案例106:经查,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泗阳众兴镇新世界花苑店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85.77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十二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扣除违规费用285.77元。
案例107:经查,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泗阳众兴中路店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421.81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十二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扣除违规费用421.81元。
案例108:经查,泗洪县时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泗阳花园口店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34.01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十二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扣除违规费用134.01元。
案例109:经查,泗阳泽园大药房存在违规摆放食品的违规情形。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110:经查,泗阳县百世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的违规情形。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111:经查,泗阳修德堂润生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检查时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违规情形。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112:经查,宿迁民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摆放物品的违规情形。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113:经查,宿迁市相文堂药房有限公司泗阳健康店存在违规摆放物品的违规情形。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114:经查,泗阳县刘江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检查时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违规情形。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
案例115:经查,宿迁市第二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存在开展“前列腺特殊治疗”项目时存在分解收费的违规行为。
宿城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宿迁市宿城区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规定,拟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理:1.违规费用26463.72元不予支付;2.缴纳违规费用30%的违约金7939.12元;3.立即完成整改。
案例116:经查,宿迁市妇幼医院在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存在将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串换为采血器,开展妇产科各类手术同时重复收取宫颈扩张术、阴道填塞、阴道缝合、人工破膜费等违规行为。
宿城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宿迁市宿城区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规定,拟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理:1.违规费用177602.38元不予支付;2.缴纳违规费用30%的违约金53280.71元;3.限期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案例117:经查,宿城洋北医院在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存在超住院天数收取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川芎嗪注射液、曲克芦丁注射液超限定条件使用;淀粉酶、乳酸脱氢酶等16种化验室检验方法对照错误等违规行为。
宿城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宿迁市宿城区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规定,拟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理:1.违规费用275046.92元不予支付;2.缴纳违规费用30%的违约金82514.08元;3.限期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案例118:根据2022年3月至5月智能审核的疑点,经核实,宿迁市中医院存在小儿用心电电极限儿童使用、超医保限定范围使用药物等违规问题。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涉及已支付的医保费用2440.35元予以追回,由医保中心从结算费用中扣除。
案例119:根据2022年6月至9月智能审核的疑点,经核实,宿迁市中医院存在违反分解收费约束、违反阶梯用药约束、违反频次限定约束、违反药品限制使用条件约束、违反医保性别限制使用约束、违反用药时限疗程监控约束、违反重复收费约束、违反《关于进一步优化国谈药“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待遇结算的通知》,所涉及的“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费用不得纳入住院费用范围等违规问题。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涉及已支付的医保费用4678.87元予以追回,由医保中心从结算费用中扣除。
案例120:根据2022年6月至9月智能审核的疑点,经核实,宿迁第三医院存在违反药品限制使用条件约束等违规问题。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涉及已支付的医保费用275.54元予以追回,由医保中心从结算费用中扣除。
案例121:经查,宿迁市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至6月期间,存在将非医保目录范围内商品串换为医保目录范围内商品销售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137290.34元。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31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涉及违规的医保费用137290.34元不予拨付;2.缴纳违约金41187.1元;3.违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122:经查,宿迁普济康复医院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期间,存在耗材加价违反“价格双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不规范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5364.57元。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医保基金5364.57元;2.缴纳违约金1609.37元;3.违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123:经查,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在2024年1月4日突击检查中发现存在40名住院人员2人不在院且无请假条问题。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54条,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 涉及不在院2人医保住院费用7272.09元不予结算;2. 违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案例124:经查,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泗阳众兴镇淮海东路店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147.98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十二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扣除违规费用147.98元。
案例125:经查,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泗阳众兴镇众兴西路店存在人员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医疗保障基金282.6元。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度《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条第十二项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扣除违规费用28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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