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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典型案例通报

  • 发布日期: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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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套保典型案例

案例1经查,宿豫某医院在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存在多收费、20种化验方法对照错误、2种药品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分解收费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5685.55元,其中2021年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39960.88元,2022年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5724.67元。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统筹基金45685.55元;2.缴纳违约金13705.66元;3.限期1个月内整改到位

案例2经查,宿豫某医院在2023年4月突击检查中发现存在患者住院期间不在床、假条不规范等违规问题4月14日登记住院患者共42人,不在床9人;4月21日登记住院患者共34人,不在床14人,提供的请假条无时间,不规范。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自2023年3月起暂停结算2. 违规问题限期1周整改到位。

案例3经查,宿豫某医院在2023年4月突击检查中发现存在患者住院期间不在床的违规问题4月21日登记住院患者共34人,不在床17人。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3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1.自2023年3月起暂停结算2. 违规问题限期1周整改到位。

案例4根据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抄送对宿豫医院行政处罚决定的函》,宿豫某医院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等问题。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中止协议。

案例5经智能审核筛查核实,宿豫某医院在2022年3月至5月期间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64.58元。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七章第四十八,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涉及已支付医保费用64.58元予以追回。

案例6经智能审核筛查核实,宿豫某医院在2022年3月至5月期间存在重复检查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1.47元。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七章第四十八,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涉及已支付医保费用41.47元予以追回。

案例7经智能审核筛查核实,宿豫某医院在2022年3月至5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43.2元。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七章第四十八,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涉及已支付医保费用43.2元予以追回。

案例8经智能审核筛查核实,宿豫某医院在2022年3月至5月期间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诊疗项目超范围使用问题,涉及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2440.35元。

宿豫区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七章第四十八,对该单位作出如下处理:涉及已支付医保费用2440.35元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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