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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件公示

  • 发布日期: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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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某冒用朱某身份就医一案

       经初查,当事人仝某为徐州市睢宁县人,冒用宿迁居民朱培某身份2020227日在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314日出院,医疗费用总额49936.65元,统筹基金支付18011.76元,大病保险支付477.54元,合计2278.3.3元,涉嫌欺诈骗保,于615日行政立案。市局调查处理发现当事人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可能构成犯罪,于622日移送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同时抄送市检察院。被告人朱某于2020821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我局于831日追回医保基金2278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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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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